关于举办全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干部培训班的通知(工劳经字〔2020〕5号)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总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部门,各全国产业工会办公室,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:
为提高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能力素养,经全总书记处批准,定于2020年10月在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举办全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干部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20年10月25日至31日,10月25日报到,10月31日返程。
二、培训人员
各省(区、市)、地市总工会负责劳动保护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,各全国产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负责人,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负责劳动保护工作的同志。
三、培训内容
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;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;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;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有关业务知识。
四、报名办法
请按照分配名额和调训条件选送学员,并于10月16日前,将报名表(见附件2)报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劳动安全处。
五、报到地点
请于10月25日自行前往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(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4号)报到。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在学员公寓前台办理入住手续,并领取学习材料。
全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联系人:卢斌、陈晓莎
联系电话:(010)68591840、13601067024
(010)68591857、18611583208
传 真:(010)68591874
E-mail: chenxiaosha@acftu.org
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联系人:林风
联系电话:(0371)67129819、13838559875
六、有关要求及其他事项
(一)防疫要求。
按照培训要求,学员入学当日,须无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胸闷、呼吸困难、恶心呕吐、腹泻、头疼等症状,且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,无接触疑似、确诊患者史。学员报到时,需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书面或电子报告打印件)及由本人完整填写并签字的《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》(附件3)。
学员在培训期间要遵守防疫相关要求,积极做好个人防护,保持安全距离。在课堂等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,在餐厅仅吃饭时取下口罩,注意保持个人卫生,特别是手部卫生。
(二)提前准备交流材料。
培训班期间,将围绕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进行座谈讨论,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做好发言准备。
(三)培训费用。
培训期间学员培训费及食宿费由全国总工会按有关规定承担,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不再向学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。学员提前报到和延期返程所发生的费用自理。培训班一律不安排随员和家属食宿。请勿自驾车。
(四)到校路线。
培训班不安排接、送站,请自行前往。请自行订好返程票。
1.郑州火车站。
在东广场乘坐 6 路公交车到文化路红专路口下车,沿红专路向东至经七路,向北 50 米路东即到;或乘地铁一号线到紫荆山站 E 出口出站,向北 50 米路东,换乘 B37 路公交车到红专路经七路下车,向北 50 米路东即到。
2.郑州东站(高铁站)。
乘地铁一号线到紫荆山站 E 出口出站,向北 100 米路东,换乘B37路公交车到红专路经七路下车,向北 50米路东即到。
3.新郑国际机场。
乘坐地铁城郊线到南四环站换乘地铁二号线到黄河路站 D 出口出站,向西 100 米路北,换乘 B37 路公交车到红专路经七路下车,向北 50 米路东即到。
(五)携带证件、物品。
身份证、本通知原件或复印件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承诺书。报到和返途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,遵守防疫相关要求。
附件:1.全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干部培训班名额分配表
2.全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干部培训班报名回执表
3.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
全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全总组织部
2020年9月27日
附件1
全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干部培训班名额分配表
省份 | 名额 | 省份 | 名额 | 产业 | 名额 |
北京 | 3 | 湖北 | 3 |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 联合会 | 1 |
天津 | 3 | 湖南 | 3 | 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 | 1 |
河北 | 3 | 广东 | 4 | 中国民航工会 | 1 |
山西 | 3 | 广西 | 3 | 中国金融工会 | 1 |
内蒙古 | 3 | 海南 | 2 |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 | 1 |
辽宁 | 3 | 重庆 | 3 |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 | 1 |
吉林 | 3 | 四川 | 3 | 中国能源化学地质工会 | 1 |
黑龙江 | 3 | 贵州 | 3 | 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 | 1 |
上海 | 3 | 云南 | 3 | 中国国防邮电工会 | 1 |
江苏 | 4 | 西藏 | 1 | 中国财贸经纺烟草工会 | 1 |
浙江 | 3 | 陕西 | 3 | 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 | 1 |
安徽 | 3 | 甘肃 | 2 | ||
福建 | 3 | 青海 | 2 | ||
江西 | 3 | 宁夏 | 2 | ||
山东 | 4 | 新疆 | 3 | ||
河南 | 4 | 新疆兵团 | 1 |
附件2
全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干部培训班报名回执表
填报单位: 填报时间:
姓 名 | 性别 | 民族 | 工 作 单 位 | 职务 | 手机号 | 电子邮箱 | 微信号 |
填报人: 联系电话:
附件3